十大法律陷阱之——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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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写过一篇文章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思考,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介绍

强奸罪,众所周知,是一项暴力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人所犯的罪。但这里面学问十分巨大,许多人因此被冤枉,就连京东的老总刘强东也未能幸免。有关强奸罪的法律陷阱,且听我慢慢道来。

陷阱1

我们先分析上述定义,“暴力”我能明白,就是用武力制服女性,在暴力情况下肯定构成强奸罪,这没什么争议。“胁迫”也能说得过去,毕竟有要挟之意(这里其实也有点问题,后面聊)。我们首先看“其他手段”,毋庸置疑这是一个兜底条款。什么是其他手段呢,《刑法》上没有说明,这就给冤案埋下了种子。

先看一个案例:

扎心案例,谨慎阅读

假设你是某家传媒公司的老板,你叫张三,你有一个美女秘书叫李四,有一天你看到美女秘书李四打扮的非常性感,身为老板的你想和她发生关系,你就对李四说:“李四,今天晚上你陪我吧!” 李四听了不同意,说老板我有男朋友了。但李四作为你的下属,对你本身有畏惧心理,这时你对李四说:“你如果不陪我,下次的升职加薪就没你的份了。” 无奈之下,李四只好跟你开房。完事之后,李四去了警局报案,说你强奸她。请问,这个案例中张三是否构成强奸罪?

我们来看定义,首先暴力肯定算不上,张三没有用武力制服李四,胁迫能不能算得上呢?这里面就有分歧了,一部分人认为可以算,因为本身老板就是在胁迫员工,员工本身就对老板有畏惧之心;另一部分人不这么认为,他们认为刑法中认定强奸罪是一项暴力犯罪,胁迫也需要有暴力属性,像这种上下级之间的胁迫虽然存在,但是其强度及效果远远达不到暴力性质的胁迫,李四没有被逼到必须跟张三发生关系否则就有声明危险的份上。笔者认同后者,《刑法》是一道红线,具有谦抑性原则,这种职场上的性骚扰可以适用治安处罚,如果全都用强奸罪出发必然导致人人自危。但司法实践当中,情况并不一定都是这样,因为严格按照字面意思,硬说“胁迫”也能说得通,所以这就要看有关部门的自由裁量权了。

假设这时候有人说,这不对,胁迫必须是强制的,并且聘请律师辩护,但是你别忘记了,还有一个“其他手段”呢,就算你够不上胁迫,你这算不算其他手段?说算和说不算都可以吧!所以严格来说这个案例非要定罪也是可以的,这种情况虽不多见,但是还是存在风险的。

陷阱2

我们再看一个案例:

假设你是公司白领张三,你工作劳累,到酒吧喝酒散心,有一位陪酒女李四做在你对面,跟你一起喝了酒,你看到陪酒女十分漂亮,想和她“约炮”,陪酒女同意了。你欢心的和陪酒女来到酒店,以为你自己的桃花运来了。完事之后,你送陪酒女离开后就回家了。第二天,警方到你工作单位将你拘捕,指控你涉嫌强奸罪。你蒙了,你说你没有强奸,但这时的你也只能走一趟了,后面你经过提审后被关押到了看守所中。请问,这个案例中张三会不会坐牢呢?

先说答案,坐牢概率非常大。怎么会这样,身为张三的你肯定蒙了。作为聪明的读者你肯定注意到了我案例中的关键词,就是“喝了酒”,一旦“喝了酒”,事情就没这么简单了,这是你会说女生是同意的,她没有反抗,我没有强奸,但女生会以“我当时喝醉了”为由来指控你强奸,因为司法实践当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不会只从表面上看妇女有无反抗、拒绝的表示,还会考虑妇女是否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等情况。她喝醉了,就属于不能反抗,这种情况下你是构成强奸罪的。

细心的你肯定发现,不能女生说什么就是什么呀,确实不应该这样,但是第一你们喝酒这件事是确定的,如果女生装醉,进入宾馆的录像上显示她是醉的,那你可就说不清了,这种情况下可以推定你存在过错。即使女生没有装醉,你后面得到不起诉或者判无罪,那你也要在看守所里等待1年甚至2年,你的家庭、工作、生活全部受到了影响,而你却不能把这个诬告你的女生定罪,因为没有证据,因为你的案件最后也是因为证据不足结案的,你们两者谁也说服不了谁。

这个案例还有很多变种,比如有些女性暗中报警,计算好警察来时间,将自己抓伤等等来制造暴力假象,这样警察打开门的瞬间就看到你和“受伤”的女生,这种情况你就更加说不清了。先不说能不能鉴定出来女生身上的伤是自己弄的,就算鉴定出来,你也要被关很长时间,家庭、工作、生活也会受到影响,最终你的结局肯定是惨败。

上面这种案例现实生活中已经有人实施了,我将其称为“升级版仙人跳”,这种手段比起以往的“仙人跳”更加阴毒,传统的“仙人跳”还会有敲诈勒索风险,这种“仙人跳”可是用“合法”的手段来获得非法的目的,目前如果次数不多,没有被警察发觉的话,目前看来无解。

陷阱3

这条是针对女性的,很多女性认为自己丈夫强奸自己,自己可以去报案,指控其强奸罪。当然丈夫强奸妻子从文字上、常理上构成强奸,但基于司法实践,婚内强奸一般不认定为刑法上的强奸罪,大部分时候妻子指控丈夫强奸她是徒劳的,只有在婚姻关系处于不稳定的时期,比如到法院起诉离婚等等情形,才会认定为强奸。

怎么防范

首先,洁身自好,不要“约炮”,特别是酒后不要发生任何性关系。遇到主动示好的女生小心谨慎。正常男女朋友间自愿发生关系是可以的,但也有一定风险,不排除另一半使坏的可能。但做人也要讲究诚信,如果所有人都怀疑,就没法生活了。

其次,发生关系的全程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刑事案件中,所有证据(非法、合法)基本上都是予以认可的,因为刑事案件的重点在于还原事情真相,如果有全程录音录像基本上可以做到自证清白(但如果按照陷阱1中说的以“其他手段”强行定罪也没办法)。

再者,如果是男女朋友关系,记得保存好证明你们关系聊天记录,你们有感情基础,这件事情想认定强奸就会有一点困难(仅仅是一点困难而已,如果存在醉酒等等嫌疑还是会认定的)。

另外,如果你确实没有强奸,就不要承认强奸,也不要在女方报案后警方立案后与对方谈谅解,否则警方会说,你都没强奸你为什么要给人家谈谅解,给人家钱,找人家签谅解书。你到时候还是有口难辩。在报警前私下里和解是可以的,这其实是最省时省力的办法,但如果你没有强奸,不能向女方承认你强奸包括但不限于打电话、发语音、发文字。

结语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了解法律规则。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最后附上相关案例关键词,大家利用搜索引擎自行搜索。

  • 山西大同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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