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必看之常人的误区

前段时间南通大巴车祸(可以看我写的文章南通大巴车祸,事故责任应如何确定?),让我觉得交通事故的普法还是任重而道远,故写此文章,希望能让读者明白交通事故中的奥秘。

是他碰的我,我都停了,他撞上来的……
这可能是你在交通事故中跟交警讲的最多的话,但你尝尝发现,最后你都是全责
这篇文章会告诉你,为什么你是全责,而且保证会把你讲的心服口服。

首先大家要有一个概念,交通事故的责任并不是被撞的“有理”,即不是说谁撞谁就要赔偿谁,而是依据交通事故发生前、交通事故发生时、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影响来确定的,更具体的说是根据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交法)来确定的。

这就好比改变车道的机动车被后车追尾,人们常识中认为后车超速或未减速或故意撞我。但在实践中,因为改变车道的驾驶员违反了道交法中规定的“变道不得影响原车道车辆”这条法律,故被定位全责或主责,后车因超速或无违法被定位次责或无责。所以关键点就是要知道对方驾驶员有哪些违法行为(当然你也要知道你自己有哪些违法行为)

我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一下,对于电动车、摩托车来说,常见的违法行为是走机动车道(摩托车是走非机动车道,但规定摩托车走非机动车道的省市除外)、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只是建议佩戴安全头盔而并没有强制佩戴的城市除外,如北京,仅限电动自行车)、转弯影响直行车辆行驶、无证驾驶或准驾不符(对于电动摩托车、燃油摩托车以及自己购买时误以为是非机动车或超标电动车但实际上是电动摩托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未悬挂号牌、违反禁令标志(摩托车)、闯红灯、越线停车、红灯未变绿提前动车等等。对于汽车来说,常见的违法行为是超速、未系安全带、改变车道或转弯时未打转向灯、车道数变少时未遵照交替行驶原则、违反禁令标志或限行规定等等。

双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确定后,还需要去分析违法行为与本次事故的关系,有些违法行为一般与事故无关,如违反禁令标志、未悬挂号牌等等,但没有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没有系安全带一般与事故有关,因为这会导致损伤变大。

一般来说,闯红灯、未按规则让行(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外侧让内侧、变道不能影响原车道车辆行驶、车道数变少交替通行、灯头让灯尾)这些违法行为会被定位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占主要或全部责任,具体是认定为主要责任还是全部责任还需要看对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例如对方驾驶员存在超速的违法行为,则会被认定为次责。此外,如果事故损失过于严重,对方驾驶员有可能在次责的基础上加大责任,认定为同等责任,一般来说这是交警在判责时“照顾”了损伤过大的一方,这样就可以让对方的保险多陪一点,有关这点,严格讲理的话确有不妥,但我讲的都是现实,现实中就是这么认定的,你不服也没办法,客观上来说,以刚才这个超速的例子,你超速很严重,把对方撞死了,给你认定为同等责任绝对无可厚非,这也是为了调整机械的道交法,从而使得事故责任划分更加合理。

讲到这里有人问,如果我变道后车十分明显故意撞上来怎么办?理论上故意的交通事故并不能称为交通事故,这并不是交通警察的管辖范围,应当移交派出所管理,并且保险不赔偿。但实际中,只要损伤不严重,一般还是按照变道全责或主责处理。但如果损伤严重,就会调查双方开斗气车的现象,故意碰撞的一方极有可能涉嫌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

最后,希望大家能对交通规则熟悉于心,遵守让行规则,购买至少200万的三者险(货车需购买1000万以上的保险),避免事故发生。

《交通事故必看之常人的误区》有2条评论

发表评论